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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貢市貢井區2022年度推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政策獎勵申報時間、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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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對象
符合《貢井區推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實施意見(試行)》(詳見附件1)規定獎勵條件的相關企業。
二、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
三、申報材料
(一)涉及所有企業均需提供獎勵資金申報表(詳見附件2),以及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
(二)經辦人均需提供經法人簽字委托的經辦人證明材料;即委托書、法人、經辦人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三)申報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對,提交的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四)其他材料(詳見附件3)。
四、申報方式及審核程序
(一)各企業需在規定時間內,將擬申報獎勵項目所需資料報送至區住建局建管辦。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二)區住建局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審核;
(三)區住建局上報區政府審批。
貢井區推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一、實施產業扶持,助力做大做強
(一)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區政府對注冊地在轄區范圍內的建筑業企業給予產業扶持。
1.對年度區內納稅超過 5000 萬元的企業, 第一年按對區級貢 獻留成部分的 50%、第二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 40%、第三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 30%給予企業產業扶持。
2.對年度區內納稅為 3000-5000 萬元(含)的企業,第一年 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 40%、第二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30%、第三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 20%給予企業產業扶持。
3.對年度區內納稅為 1000-3000 萬元(含)的企業,第一年 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 30%、第二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20%、第三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 10%給予企業產業扶持。
4.對年度區內納稅為 100(含) - 1000 萬元(含) 的企業, 第 一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 20%、第二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 分的 10%、第三年按對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 5%給予企業產業扶持。
上述產業扶持政策以建筑業企業年度納稅額為扶持標準,對應享受相應納稅額區間的第一、二、三年產業扶持。
(二)鼓勵企業資質升級增項
企業晉升總承包特級資質、 一級資質、二級資質的, 由區政 府分別給予一次性 600 萬元、 200 萬元、 20 萬元獎勵扶持; 企業 晉升增項總承包(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 一級資質的,由區政府給予一次性 200 萬元獎勵扶持; 晉升橋梁、隧道、鐵路、公路交通、公路路面、公路路基、鋼結 構、水利水電、機電安裝、河湖整治等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由 區政府給予分項一次性 30 萬元獎勵扶持;除按規定可直接申請 的專業承包資質等級外, 企業晉升增項專業承包施工一級資質, 由區政府給予分項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企業晉升增項一級以下專業承包資質,由區政府給予分項一次性獎勵 2 萬元。
(三)支持企業做專做精
支持鼓勵本區安裝、裝飾裝修、消防、勞務等承包、分包企 業通過兼并、重組和整合, 向“ 專、精、特”企業方向發展,既做 專做精, 還做大做強。凡新入統企業, 一年內實際產值達到 1000 萬元并完清稅收的,由區政府一次性給予企業 10 萬元的獎勵扶持。
二、實施融合發展,形成集群效應
(一)加快企業集群化發展
支持區內建筑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等方式整合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構件生產、建材和科研等相關單位組建產業集團。對組建的產業集團納稅首次突破 5000 萬元、 3000 萬元、 1000 萬元, 并依法完清稅收并入統的, 由區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200 萬元、 100 萬元、50 萬元的獎勵扶持。
(二)鼓勵社會資本使用本地企業
各類社會資本在貢井區內投資建設項目和貢井區外各類社 會資本投資建設項目,依法依規優先承包給注冊地在本區的建筑 施工企業, 由區政府按該項目建筑施工企業區級貢獻留成部分的30%對社會資本投資方給予獎勵扶持。
區內建筑企業以上年度對貢井區貢獻留成部分為基數,當年 每凈增區級貢獻留成部分額度在 10 萬元及以上的, 依法完清稅 收并入統,區政府按區級貢獻留成凈增部分額度的 30%給予企業扶持。
(三)引導區內企業“走出去”拓市場
引導本區建筑業企業實施“ 走出去” 戰略,鼓勵采取“ 抱團發 展”方式,積極開拓區外建筑市場。注冊地在本區的建筑業企業在 區外年度實際產值超過 5 億元、 2 億元、 1 億元, 并依法在我區 完清稅收并入統的,由區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 30 萬元、10萬元、 5 萬元獎勵扶持。
(四)鼓勵區外企業“走進來” 同發展
鼓勵區外建筑業企業依法與本區建筑業企業組成聯合體投 標。鼓勵本區內政府性投資項目中區外的建筑業企業依法按程序 將項目有關專業、勞務分包給本區建筑業企業。上述由本區建筑業企業承建或分包的項目工程, 當年每凈增區級貢獻留成部分額度在 10 萬元及以上的, 依法完清稅收并入統,區政府按區級貢 獻留成凈增部分額度的 30%給予區外建筑業企業扶持, 扶持不設最高限。
三、實施人才引進,提升工程質量
(一)加大建筑領域專業人才引進
鼓勵區內建筑業企業積極引進高端專業人才, 助力企業發 展。凡新注冊或轉注冊到我區建筑業企業的一級建造師、 一級建 筑師、 一級造價工程師、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其他專業勘察設 計注冊工程師等國家級注冊建筑業高級人才,并與本區建筑企業 簽訂三年以上就業合同且連續繳納三年社保的,給予企業每人1000 元/月的資金扶持,企業專項用于補貼引進人才。
(二)鼓勵企業提升工程質量
在區內建筑業企業中推進開展工程質量創先創優活動,對榮 獲魯班獎或國家優質工程金獎的區內工程, 區政府給予企業項目 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扶持 20 萬元;榮獲國家優質工程銀獎的區 內工程, 區政府給予企業項目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扶持 10 萬元; 獲得“ 天府杯”金獎、銀獎的區內工程, 區政府分別給予企業項目 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扶持 5 萬元、 4 萬元; 獲得四川省結構優質 工程獎的區內工程, 區政府給予企業項目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扶 持 3 萬元;獲得“ 鹽都杯”金獎、銀獎的區內工程,區政府分別給 予企業項目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扶持 2 萬元、1 萬元(同一項目 獲不同級別、不同類別獎項,只獎勵扶持獎金最高級別、類別獎項,不重復獎勵扶持)。
四、實施環境改善,優化營商氛圍
(一)加強建筑業誠信體系建設
實施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聯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服務,依 法公開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將信用信息與資質管理、招標 投標、項目審批、工程擔保、評獎評優、監督檢查掛鉤, 構建以 信用管理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機制。實行“ 黑名單”制度,對有違反 招投標、環保、質量、安全等相關法規行為的,依法限制市場準 入。全面實行民工工資專戶管理和建筑工人“ 實名制”管理,督促 用工單位與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落實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和拖欠建筑工人工資“ 黑名單” 制度,嚴厲查處欠薪行為。
(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落實“ 最多跑一次” 改革,優化和再造審批流程,合并和清理 審批條件, 將建筑安裝工程壓證施工登記、建設工程安全施工措 施備案、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備案同時報批, 節約審批時間。推行 “ 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行網上申報和施工圖電子化審查。推 行并聯審批,壓縮審批時限。對審批流程中非網上審查要件限時 承諾,先行辦理許可事項。提供咨詢輔導, 加強項目審批追蹤服務。
(三)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確保減稅降費 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促進建筑業納稅人享 受各項稅收政策得到落實。嚴格執行中央、 省和市有關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規定,不得擅自設立和收取法定以外的保證金和費用。建筑業企業可以現金、銀行保函、建設工程保證保險或工程 擔保保函的形式繳納各類保證金,任何單位不得無故拒絕。推行 雙向擔保制度,工程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要向對方 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和履約擔保。規范履約保證金使用管理,建 設單位最遲應在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后退還履約保證金,鼓勵建設單位對履約情況良好的承包單位分階段退還履約保證金。
五、實施要素保障,夯實發展基礎
(一)加強組織保障
區政府成立貢井區推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領導小組,定期 分析、研究、協調解決全區建筑業發展重大問題。由住建、發改、 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司法、人社、公安、法 院、檢察院等部門組建貢井區建筑業發展綜合服務小組,為建筑 業企業提供及時高效的服務。對建筑業企業在區外承接重大工 程, 區推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領導小組應主動與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聯系,為項目推進提供優質的協調服務。
(二)加強融資服務
由區政府牽頭搭建銀企合作平臺,協調各級金融機構要積極 向優質誠信建筑業企業提供各類授信、貸款及其他優質便捷的金 融服務,及時為企業出具資信證明,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支持企業拓展市場,不斷發展壯大。
(三)加強人才保障
實施建筑領域人才培養工程,著力培養本土高端人才,讓人才“ 留得住、留得好”。區人社局在職稱評審上要向在重大項目、重點工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傾斜,對獲得國家級工 程質量獎、國家級施工工法或 3 項以上省級工程質量獎、 4 項以 上“ 鹽都杯”獎的項目負責人,可不受學歷、資歷、論文數量等限 制, 破格申報參評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區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 用于舉辦建筑領域專業人才培訓,加強建筑業執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為企業培育和輸送人才。
(四)加強扶持資金監管
建筑業企業在領取獎扶資金時書面承諾五年內(以最后一次 獲取獎扶資金為時間節點) 注冊地不得遷出貢井區, 否則應在遷 出后三月內全額返還前述獲取各類獎扶資金;逾期不返還的,有 關部門依據書面承諾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追收。 嚴禁公務人員、 有關單位、申報企業內外勾結、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貼資金。 一經查實即收回非法所得, 并由相關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涉 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筑業企業在申報 獎扶資金時,如在申報年度承建或分包的區內工程項目有質量責 任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環境違法行為、民工工資惡意拖欠行為 之一并被相關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取消當年度前述應獲取的對應獎扶資金。
(五)加強獎扶落實
本實施意見中所涉及的獎扶資金由區財政局籌集, 建筑業企 業于次年 3 月底前向貢井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報扶持政策相關 資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同級相關部門核定后,再報區政府審批。同一企業同一類獎勵,如與國家、省、市有關優惠政策重復的, 按照從高原則, 不重復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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