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多項補貼!湖北省老河口市加快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申報獎勵補貼措施合集
湖北省老河口市加快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申報獎勵補貼措施整理如下,老河口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看完之后有什么疑問的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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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業創新創優
(一)支持創建創新型主體。對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并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的,每家一次性給予5萬元申報經費補助;當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享受申報補助基礎上,每家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首次認定為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每家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獲得科技部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經認定的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省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30萬元、20萬元。鼓勵中介機構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服務,對當年輔導我市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5家(含5家)以上的中介機構,每認定1家獎勵該中介機構2000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承擔省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對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按年度到位資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省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的,按年度到位資金額的5%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2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支持企業購買重大高新技術成果在我市落地轉化,對引進的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經省級科技部門認定登記備案后,按實際成交價的50%對受讓企業進行補貼,每年每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加快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激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等。具體按《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專利工作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意見》(河政發〔2021〕16號)執行。(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研發。對在我市注冊的工業企業,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獲得省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發揮“科技副總”在服務企業中的引領作用。對省選派到我市企業的“科技副總”,在服務期內攜帶核心技術成果在我市中小企業成功轉化,新產品銷售收入2年內達到1億元以上(含稅)的,對“科技副總”給予2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五)支持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250萬元、15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產業創新中心,一次性獎勵25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襄陽市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通過湖北省科技廳績效考評并獲得后補助支持的省級創新平臺(基地),每家獎勵最高不超過2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
(六)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省級、襄陽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5萬元、15萬元。對當年新認定或新備案的國家、省級、襄陽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獎勵25萬元、10萬元、5萬元。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在襄陽市級年度績效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
(七)支持重點產業鏈建設。重點建設7條產業鏈,即裝備制造及汽車零部件產業鏈、循環經濟產業鏈、食品加工產業鏈、木業家居產業鏈、光電信息產業鏈、現代農業產業鏈、現代服務業產業鏈。大力支持鼓勵所有企業圍繞產業鏈配套開展招商引資,培育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鏈主”企業、頭部企業,加快培育具有區域話語權、國內競爭力的“鏈主”企業;引導和培育50家左右產業鏈核心企業,為“鏈主”企業直接提供配套產品和服務;引導中小企業圍繞“鏈主”企業和產業鏈核心企業需求提供配套產品和服務,推動產業鏈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深入推進強鏈、補鏈、延鏈,緊抓以商招商帶動,延伸產業鏈條。圍繞整機、整車、總成、新能源、終端類產品,重點引進一批基地型、龍頭型、帶動力強的大項目。(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項目辦)
(八)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賦能。加快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鼓勵支持企業使用ERP、 MES 、SCM、CRM等綜合性管理信息系統,對當年度采購軟件部分實際投入金額達50萬元(含)—100萬元、100萬元(含)—200萬元、200萬元(含)—300萬元、3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補助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九)支持企業做強做大。對在我市注冊并納稅的工業企業,首次進入國家500強、省100強、襄陽市100強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5萬元。市漢江國有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要深化改革創新,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盤活用好存量資產,不斷做大總資產和凈資產;進一步豐富投融資產品,實現多渠道融資;聚焦項目推進投產,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漢江國有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十)支持中小微企業成長。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工業企業,每家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承擔企業成長工程指標的責任單位,完成年度政府目標任務的,一次性獎勵該單位5萬元;超目標任務的,每超一戶追加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十一)支持企業技改提質。支持企業實施以“智能化升級、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為核心的技改升級。對連續兩個年度內建成投產且生產性設備投資額在200—300萬元(含)的技改提質項目,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6%給予補助;對連續兩個年度內建成投產且生產性設備投資額在300—500萬元(含)的技改提質項目,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補助;對連續兩個年度內建成投產且生產性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技改提質項目,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10% 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二)支持企業質量標準提升。強化質量意識,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強質量管理。對新獲批的國家質檢中心和省級質檢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200萬元。對新獲得襄陽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稱號的企業(組織)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對新獲得湖北長江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組織)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獲得“湖北精品”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全國質量標桿、省級工業質量標桿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鼓勵企業參與本行業各類標準制定(修訂),對內部實驗室新獲得CNAS認可證書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主導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或行業)標準、湖北省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承擔國家、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對新增承擔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加強企業現場管理,根據市工促委印發的關于鼓勵工業企業加強現場管理相關文件規定,每年評選3—5家現場管理示范企業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促委辦公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
(十三)支持企業試點示范創建。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支撐改造提升和催生產業迭代式創新。對新獲批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首次獲批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首次獲批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綠色工廠、技術創新試點示范及國家新推出的其他類型試點示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貫標評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首次獲批為國家、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試點示范稱號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1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十四)支持企業爭創精品名牌。對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每件給予商標持有者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注冊認定的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集體商標,每件給予商標持有者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商標、產品有效期滿后再次獲得同級商標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五)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對參加“廣交會”“博覽會”等全國性交易會的企業,給予展位費用50%的補貼,同一企業同一展會補助金額不超過2個展位費用。支持工業企業通過網上交易會、網絡平臺開展線上產品銷售,對境外、境內年網絡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含)、3000萬元(含)以上的(以稅務部門出具的相關票據為準),一次性獎勵10萬元。支持產品出口,出口創匯等按照商務部門現行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十六)支持企業安全化提升。支持企業聘請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且工作滿1年以上的,每人次獎勵企業1萬元。支持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實施的安全生產提升項目投資金額達到100萬元的企業,按項目實際改造投入費用總額1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創建1級、2級、3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經驗收達標后,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1萬元。(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十七)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圍繞國家“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方向,結合我市實際,重點支持氫能產業發展,具體按照《老河口市氫能產業發展五年行動計劃》(河政發〔2019〕16號)執行。(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十八)支持節能綠色發展。對首次獲批國家綠色工廠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50萬元;首次獲批國家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管理企業的,對企業(申報主體)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首次獲批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首次獲批省級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管理企業的,對企業(申報主體)一次性獎勵3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五、強化生產要素保障
(十九)加強實施多層次寬領域融資支持。建立政銀企溝通合作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在銀企合作中的引導作用,引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入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具體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河政辦發〔2022〕10號)執行。完善擔保公司和引導基金機制,充分發揮擔保公司撬動作用,鼓勵市漢江國有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市外投資公司共建多層次寬領域投資基金,著力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助力中小微企業生存、成長、高質量發展。大力引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成長性好的重大項目,充分發揮引導基金機制,適時跟投,吸引優質工業項目落戶我市。(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漢江國有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市鑫孚融資擔保公司)
(二十)降低企業用地等生產要素成本。優先保障重點工業項目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用地指標,鼓勵工業企業策劃實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項目,進入國家和省重點支持項目計劃,最大限度給予用地支持。鼓勵企業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在符合規劃條件、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原用地范圍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執行國家、省用電價格政策,對企業消費電氣水熱和通信網絡等生產經營必須要素資源的,不得違規收取各種押金、保證金、擔保金等費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二十一)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嚴格落實省政府(鄂政辦發〔2019〕39號)文件關于降低社保費率的決定。對上年不減員的企業,按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予以返還。對受貿易摩擦影響,進出口貨物被加征關稅,進口額或出口額下降并有減員但減員率低于4.5%(即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目標)的企業,按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予以返還。對參保人數在1000人以下(含1000人)有減員且減員率低于5.5%(即國家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參保企業;參保人數在1000人以上有減員且減員率低于4.5%的參保企業,按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十二)支持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堅持“制造業第一、工業優先、項目為王、招商為要”理念,全力支持中高端人才、產業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企業轉型升級和人才集聚,具體按照《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加快建設漢江流域具有影響力的縣域創新中心的實施意見》(河發〔2022〕16號)執行。加強企業家能力素質提升。牽頭組建各行業企業協會,以行業協會為依托,整合襄陽市內外知名高校、社會培訓機構等資源,開展教育培訓、聯絡聯誼、咨詢講座等各類活動,為企業家提供信息、人才、法律、科技、融資等綜合性服務,提升企業家綜合素質,引導企業家在提升傳統產業和培育新興產業中創業發展。(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搭建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建立企業信息庫,及時發布供需信息,建立常態化產銷對接機制,解決產銷信息不對稱狀況,打通產銷需求堵點,促進市內循環配套。(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十四)營造支持工業企業發展的良好營商環境。以提升政府效能、促進公平正義為重點,強化主動服務、靠前服務,打造誠信政府。堅持市“四大家”領導包重點工業企業制度,持續開展“百名干部進百企”活動,發揮市工促辦統籌協調作用,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問題。嚴格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老河口市深化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五證同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河政辦函〔2023〕1號)要求,切實做好“五證同發”“無申請兌現”,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讓“數據多傳遞,企業少跑路”,通過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實現“五證同發、拿地即開工”。持續推行落實“無申請兌現”,增強企業獲得感。推行環評一網通辦,審慎使用強制措施、落實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理事項清單,優化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責任單位:市工促委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局、市財政局、襄陽市生態環境局老河口分局、“百名干部進百企”各包保單位)
本《措施》支持對象為在老河口市境內注冊成立的依法納稅的企業和法人組織。涉及的獎補資金已有確定經費來源的,按原渠道列支;無經費來源的,由市財政從市級產業發展專項經費中列支。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多項政策支持的,按照不重復的原則享受扶持政策。
本《措施》由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試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