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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獎勵!武漢東湖高新區光谷招賢令申報方式、條件、流程及獎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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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東湖高新區光谷招賢令申報方式
“光谷招賢令”及2022年度“3551光谷人才計劃”領軍人才認定工作常態化實施,用人單位登錄東湖高新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申請。
武漢東湖高新區光谷招賢令申報獎補標準
1.“光谷招賢榜”入榜用人單位可發布“光谷招賢令”,每年申請認定1名“3551光谷人才計劃”領軍人才。
2.通過“光谷招賢令”入選的領軍人才,按照用人單位支付人才年薪的50%,給予無償資金資助,連續支持3年,最高1000萬元。
3.對用人單位通過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獵聘到領軍人才的,按用人單位支出的獵頭服務費用給予50%補貼,最高10萬元。
武漢東湖高新區光谷招賢令申報方式指南
一、申報方式
用人單位登錄東湖高新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
注冊,申請 “光谷招賢榜”,入榜單位可發布“光谷招賢令”,面向全球招募年薪 100 萬元及以上的技術帶頭人或核心管理人員,人才到崗后,可申請認定為2022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計劃”領軍人才。
“光谷招賢令”及 2022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計劃”領軍人才認定工作常態化實施,按“隨時申報、集中辦理、統一兌現”的原則,即日起隨時受理用人單位“光谷招賢榜” 入榜申請和領軍人才認定申請,集中多批次核定候選人才名單,報管委會審定。
武漢東湖高新區光谷招賢令申報條件
1.“光谷招賢榜”入榜條件
屬于東湖高新區重點發展產業、重點領域的重點企業和研發單位,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光谷招賢榜”入榜單位。
(1) 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 2000 萬元;
(2) 為東湖高新區激光、集成電路、新型顯示、數字 經濟、創新藥五大特色產業內重點企業或新落戶高新區的重大招商項目;
(3) 湖北實驗室、國家和省級創新中心、工研院等新
型研發機構;
(4) 納入近 2 年國家、湖北省或武漢市科技部門“揭榜掛帥”榜單。
2.3551 領軍人才認定條件
入榜單位通過發布“光谷招賢令”,選聘到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人才,可申請認定 2022 年度“3551 光谷人才計劃”領軍人才:
(1) 擔任入榜單位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科學家或 研發總監及相當職務;
(2) 年薪應為 100 萬元及以上;
(3) 到職時間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
武漢東湖高新區光谷招賢令申報流程
1. 申請“光谷招賢榜”
用人單位登錄東湖高新區人才注冊服務平臺注冊,申請 “光谷招賢榜”,滿足“光谷招賢榜”申報條件之一的,直接認定為“光谷招賢榜”入榜單位。
2. 發布“光谷招賢令”崗位需求
入榜單位通過面向全球招募年薪 100 萬元及以上的技術帶頭人或核心管理人員,人才到崗后,可申請認定為領軍人 才。
3. 申請認定 3551 領軍人才
入榜單位在招募到符合條件的人才后,通過人才注冊服務平臺上填報人才信息,向招才局提出領軍人才認定申請。
4. 實時認定
按“隨時申報、集中辦理、統一兌現”的原則,即日起隨時受理 3551 領軍人才認定申請,集中多批次核定候選人才名單,報管委會審議。
5. 辦理手續
通過用人單位內部公示和到崗核實后,招才局為領軍人才辦理入選手續,并撥付首筆無償資助資金。
無償資助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1. 領軍人才入選后應承諾在用人單位連續全職工作不少于 3 年,用人單位應承諾獲批的無償資助資金可由領軍人才自主支配,并以用人單位內部文件的形式明確使用計劃。
2. 領軍人才無償資助資金在 3 個財政年度分 3 筆撥付。第一年撥付的首筆資金額度,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領軍人才的稅前收入計算(如領軍人才到職不滿一年,可按 照用人單位與領軍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稅前收入計算)。從第二年起,按照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領 軍人才的稅前收入計算。
3. 在撥付第 2 筆或第 3 筆無償資助資金前,由第三方審計機構對用人單位進行實地核查,主要核實領軍人才是否在崗、已撥付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和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領軍人才的稅前收入。
4. 如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支付給領軍人才的稅前收入少于 100 萬的,取消領軍人才資格,視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和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由用人 單位退還已撥付的部分或全部無償資助資金。
5. 撥付無償資助資金后 6 個月內領軍人才離職的,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全部無償資助資金。6 個月及以上離職的,視領軍人才工作情況和無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經第三 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由用人單位退還已撥付的部分或全部無償資助資金。
6. 存在騙取無償資助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3551 光谷人才計劃”資格,收回已發放的獎勵資金,相關單位、個人三年內不得申請“3551 光谷人才計劃”, 并納入征信管理系統。情節嚴重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相關說明
1. 一家“光谷招賢榜”入榜單位可發布多個“光谷招賢令”,每年只能申請 1 名領軍人才。
2. 對于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招募到人才,但錯過 2022年度 3551 領軍人才集中認定申請時間的,可申請下一年度
的 3551 領軍人才認定。對于 12 月 31 日前未能成功招募人才的用人單位,下一年度可繼續招募。
3. 入榜單位在申請認定了 1 名 3551 領軍人才后,不影響當年度其他層次人才申報。
4. 申報期間無需提交紙質版材料,提交時間及要求另行 通知。
嚴正聲明
“3551 光谷人才計劃”相關申報、評審及遴選工作始終遵循公平、公正、客觀、嚴謹的原則,并受省市主管部門、東湖高新區紀監審計辦及相關部門、園區共同監督。任何個人或機構聲稱可影響“3551 光谷人才計劃”評審結果的,均為虛假宣傳,鄭重提醒廣大人才與企業不要輕信,避免上當受騙。 對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涉嫌詐騙的,將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