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多項獎勵!2023年湖北省洪湖市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申報獎勵補貼合集
2023年洪湖市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申報獎勵補貼合集如下,多種項目多項補貼,看完之后還有疑問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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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條件
(一)獲得國家和省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企業)。
(二)建立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并取得實質性成效的企業。
(三)當年認定為農業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的企業。
(四)獲得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工業設計中心、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國家單行冠軍示范、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平臺、國家服務型制造示范、國家質量標桿、國家綠色工廠、國家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
(五)獲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省技術創新示范、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隱形冠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平臺、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省級上云標桿企業、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省級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
(六)獲得荊州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
(七)新建投產入規企業。
(八)“小進規”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國家和省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企業),按國家和省級獎勵資金給予1∶1的配套獎勵。對建立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并取得實質性成效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當年認定為農業科技創新示范基地的,獎勵3萬元。
2.對獲得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工業設計中心、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國家單行冠軍示范、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平臺、國家服務型制造示范、國家質量標桿、國家綠色工廠、國家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獎勵50萬元。對獲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省技術創新示范、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隱形冠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平臺、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省級上云標桿企業、省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省級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獎勵20萬元。對獲得荊州級“兩化融合”試點示范等稱號的企業,獎勵2萬元。
3.對新建投產入規企業獎勵20萬元,分2次兌現,入規當年獎勵10萬元,入規滿一年產值增幅達到30%的獎勵剩余10萬元;對“小進規”企業獎勵5萬元,凡入規后3年內“退規”的將收回獎勵資金。每新增1家規模企業給予所在地政府2萬元的工作經費。自2022年起,對招商引進的新建工業項目,將投產后2年內必須“進規”納入招商引資合同,作為兌現政策的反向掛鉤條款,2年內“進規”的優先推薦技改獎補和試點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