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申報時間、方法、流程及申報要求大全
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申報時間、方法、流程及申報要求大全,需要咨詢或者代理申請的可以免費專人指導為您在線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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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申報方法及流程
(一)申報流程。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由各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參與自評。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對符合評價標準的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每年4月底前、10月底前報省經信廳備案。省經信廳匯總各市州報送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公告為“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申報方法。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需登陸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填報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完整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上傳佐證材料。
二、湖北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培育申報要求
(一)加強組織引導。按《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培育和認定從創新型中小企業遴選推薦。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廣泛發動,積極組織好當地企業的培育。要切實加強督促指導和跟蹤服務,指導企業務必認真、準確填報申報材料。對企業申報材料要做到及時審核、嚴格把關,確保各項數據準確可靠。
(二)建立梯度培育機制。各市(州)、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快建立市州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機制,進一步細化湖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實施細則》,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確培育目標和培育措施,形成與省級和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有機銜接的梯度培育體系。
(三)實施動態調整。經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業重新登錄培育平臺進行自評,經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審(需實地核實)推薦報省經信廳備案,經省經信廳公告后有效期延長三年。
(四) 加強監測管理。各市(州)、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將創新型中小企業納入全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運行監測平臺,及時掌握創新型中小企業的運行態勢,并督促企業每月填報生產經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