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武漢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認定指南(申報條件、流程、定義)
本文整理了武漢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認定申報有關內容,武漢市想要申報認定的企業單位可以來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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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定義
技術轉移是指制造某種產品、應用某種工藝或提供某種服務的系統知識,通過各種途徑從技術供給方向技術需求方轉移的過程。技術轉移機構是指為實現和加速上述過程提供各類服務的獨立法人機構或法人內設機構。
二、武漢市技術轉移機構的主要任務
(一)對技術信息的搜集、篩選、分析、加工;
(二)技術轉讓與技術代理;
(三)技術集成與二次開發;
(四)提供中試、工程化等設計服務,提供技術標準、測試分析服務等;
(五)技術咨詢、技術評估、技術培訓、技術產權交易、技術招標代理、技術投融資等服務;
(六)提供技術交易信息服務平臺、網絡,受托承擔技術合同登記認定及統計等;
三、武漢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申報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方向明確,具有獨特的商業模式、特色經營項目和核心競爭力;
(二)有兩年以上從事技術轉移業務的經歷;
(三)上年度促成技術轉移項目不少于6項,營業性收入不低于80萬元或促成技術合同成交額不少于2000萬元;
(四)基礎條件滿足經營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有穩定的客戶群及長期合作伙伴,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30家;
(五)人員結構及部門設置合理,有符合規定的專職人員,綜合性技術轉移機構10人以上,專業性技術轉移機構5人以上,科技人員的比例不低于本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60%;
(六)連續兩年無投訴或不良行為。
四、武漢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認定程序
(一)市科技局發布年度申報指南;
(二)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三)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
(四)市科技局組織現場考察;
(五)局長辦公會審定;
(六)公示;
(七)市科技局下達認定通知。
經認定的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由市科技局統一授牌,有效期3年(自認定通過之日起)。
五、武漢市科技局對認定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實行動態管理
(一)年度報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將上年度工作總結和本年度工作計劃報送至市科技局。
(二)績效考核制度。對三年有效期到期的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集中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并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