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2年武漢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創新平臺、研發中心、科技獎等政策申報獎勵補貼和條件材料細則
武漢市企業可以申請哪些政策補助呢?下面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講,包括2022年武漢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創新平臺、研發中心、科技獎等政策申報獎勵補貼和條件材料等內容,詳情如下,有問題的也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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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創新平臺、研發中心、科技獎等政策申報獎勵補貼和條件材料整理如下:
一、鼓勵引進設立研發中心和院士專家工作站
(一)申報條件∶
1.市請世界500強企業設立研發中心補貼的,需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入選2021年度《財富》500強企業名單。(2)自研發中心工商注冊之日起,每年研究開發經費投入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以上。(3)研發中心工作人員100名以上。
2.申請院士專家工作站、武漢市專家科創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補貼的,需符合以下條件∶
(1)2021年獲批院士專家工作站、武漢市專家科創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的企業
(2)與院士或者專家簽署的合作協議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
(二)獎勵標準
對世界500強企業在我區設立的研發中心,從設立之日起連續3年、每年給予研發中心300萬元補貼。對新獲批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給予每站300萬元的運營經費資助。對新獲批的武漢市專家科創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給予5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申請世界500強企業設立研發中心補貼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加蓋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份)∶
(1)《2022年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補貼申請表》(附件1)。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納稅證明。(3)《財富》雜志相應證明材料。
(4)企業2021年審計報告,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或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專項鑒證報告)。
(5)企業工作人員2021年社保繳納證明。
(6)研發中心2021年研究開發進展及經營活動情況材料。
2.申請院士專家工作站、武漢市專家科創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補貼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加蓋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份)∶
(1)《2022年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院士專家工作站等補貼申請表》(附件2)。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納稅證明。(3)企業與院士、專家簽署的合作協議。(4)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5)院士工作站、專家科創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建立以來運行情況總結。
二、支持創建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
(一)申報條件
2021年獲得科技部門認定(含參與認定)或考核優秀的市級及以上創新平臺。
(二)獎補標準
對國家實驗室、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分別給予最高1億元、5000萬元的建設經費支持。對企事業單位新獲批的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市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給予20萬元獎勵。對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創新平臺,給予3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省、市科技部門備案的企校聯合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加蓋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份)∶
1.《2022年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創新平臺補貼申請表》(附件3)。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納稅證明。
3.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出具的創新平臺認定證書(文件)或考核優秀結果認定文件。無認定證書(文件)的需提供立項文件、驗收文件(或竣工報告)。
三、鼓勵企業牽頭承擔國家、省、市科技項目
(一)申報條件
2021年牽頭承擔國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門立項支持的科技類項目,相關資助經費已到賬
(二)獎補標準
對由企業牽頭承擔的國家、省、市科技部門立項資助的各類科技項目,分別按照其資助金額的100%、70%、50%給予資金配套扶持,最高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100 萬元。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加蓋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份)
1.《2022年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科技項目配套補貼申請表》(附件4)。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納稅證明。
3.企業與國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的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合同書)或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4.國家、省、市撥款經費進賬憑證復印件。
四、鼓勵爭創國家、省級科技獎項
(一)申報條件
獲得2021年國家、省級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
(二)獎補標準
對獲國家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企事業單位,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分別給予100 萬元、8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獲省科技進步獎(技術發明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事業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第二完成單位按上述標準減半獎勵。
(三)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加蓋公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份)∶
1.《2022年臨空港開發區(東西湖區)科技獎項獎勵申請表》(附件5)。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納稅證明。3.國家、省主管部門授予獲獎的文件復印件。
五、申報程序
1.單位申報。根據區科經局通知,申報單位按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
2.資料審核。區科協、街道辦、產業辦對照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審核申報單位注冊、納稅是否在我區,初審合格蓋章后報區科經局。區科經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確定獎補單位名單及獎補金額。
3.資金撥付。獎補單位名單及補貼金額經相關程序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照財政資金管理相關要求統一撥付至獎補單位。
六、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22年9月26日至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