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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條件+流程+材料
湖北省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申報工作進行中,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申報條件、流程、時間等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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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第六批國家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條件
第六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將嚴格按認定標準開展推薦認定,關注代表性傳承人技能藝能、傳承實踐相關情況等,重視部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中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空缺、隊伍老化等問題,著力加強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梯隊建設。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或者被推薦為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1. 技藝精湛,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傳承實踐累計25年以上;
2. 在該項目相關領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項目申報地區具有較大影響,獲得廣泛認可;
3. 在該項目的傳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志愿面向社會傳承,身體健康;
4. 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
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認定為該項目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第六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不予推薦申報。
二、湖北省第六批國家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條件
推薦申報相關工作要突出目標導向,穩慎認定、優中選優、循序漸進;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部分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中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空缺、隊伍老化等問題,側重考慮從目前沒有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和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總體年齡較大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中推薦申報。
對于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項目,建議穩慎推薦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確需推薦的,應在相關項目的保護傳承中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廣泛認可。從事非遺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員,不得推薦申報。
三、湖北省第六批國家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申報程序
(一)提出推薦人選。公民向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如實提交申報材料。項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當審核并逐級上報。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組織專家進行審核,通過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官方網站等渠道公示后確定推薦人選。
(二)提交正式文件。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提交正式文件,包括: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函;每位推薦人選的推薦申報表、推薦申報片等材料電子版,統一拷貝至U盤或移動硬盤。于2022年7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將相關材料郵寄至省非遺保護中心。
(三)材料審核。省文化和旅游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將組織專班,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評審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說明理由。
(四)網上填報。省文化和旅游廳于2022年8月1日起登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管理信息系統,填報推薦申報材料,2022年10月31日24:00截止。
四、湖北省第六批國家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材料
(一)推薦函。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向省文化和廳推薦本地申報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推薦函,主要包括:
1.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推薦申報工作總體情況簡要說明;
2.推薦申報名單。如果存在推薦申報人選身份證件姓名與公布的省級代表性傳承人姓名不一致等特殊情況,應注明并說明原因。
(二)推薦申報表。為便于各地前期組織遴選,推薦申報表電子版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公告通知”欄下載。
(三)推薦申報片。具體要求見附件。
推薦申報材料應突出申報人的代表性和影響力、授徒傳藝和掌握核心技能藝能情況,確保真實準確,如發現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情況,則取消參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