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申報工作每三年組織一次,預計今年會組織非遺項目申報工作,非遺傳承人申報估計要等到2027年!蕪湖市非遺項目和非遺傳承人申報指南!小編現將申報條件、流程及補貼標準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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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蕪湖市非遺項目申報
(一)申報范圍
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曲,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等。
(二)蕪湖市非遺申報條件
已列入區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并符合下列標準: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
2.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一定的歷史、文學、藝術和科學價值;
3.具有展現蕪湖市優秀傳統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體中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4.具有鮮明蕪湖地域特色,在當地有較大影響;
(三)申報流程
1.項目保護單位提出申請,縣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具備條件的縣級非遺代表性項目進行篩選、論證,并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將申報材料報送市文旅局。
2.市直單位申報項目要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將論證后的項目直接提交市文旅局。
3.市文旅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專家的審議意見和公示結果,擬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推薦名錄,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四)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縣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本縣(區)申報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名單、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等基本情況進行簡要說明,并附推薦項目清單及已列入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文件復印件。經縣(區)人民政府同意并向市文旅局提出申請報告。
2.項目申報書:包括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縣(區)專家組論證意見、縣(區)文旅局審核意見,市直單位推薦的項目應由市直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并填寫論證意見。
3.輔助資料:包括申報片(高清視頻5-7分鐘,可作成MP4/AVI/MPEG/MOV格式,大小不超過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配有普通話解說詞,并配以中文字幕,字幕不能影響畫面內容。)、10張照片(JPEG格式,大小3-10M)、證明材料、授權書,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4.申報項目簡介: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地理位置、歷史沿革與主要價值和影響(字數600—800字)。
5.縣(區)人民政府或市直有關單位主管部門公布的縣(區)級名錄正式文件。
6.項目申報書用A4紙印制,一式3份,并連同所有申報材料電子檔提交。
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材料上報市文旅局后將全部存檔,不再退還。
二、蕪湖市非遺傳承人申報
(一)申報條件
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
2.長期從事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實踐,熟練掌握其傳承的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知識和核心技藝;
3.在所從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4.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
5.戶籍在本市或長期居住和工作在該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流布地區的居民。
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項目瀕危或者后繼乏人的,該項目的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員不得認定為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
(二)申報流程及材料
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工作,每3年開展一次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
1.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申請,由個人自愿提出,并采取逐級推薦的方式進行。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學歷、工作單位和職業等;
(2)該項目的傳承譜系以及申請人的學習與實踐經歷;
(3)申請人的技藝特點、成就及相關證明材料;
(4)申請人持有該項目的相關實物、資料情況;
(5)其他有助于說明申請人代表性的材料。
2.申報蕪湖市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除應當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縣(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關于縣區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公布文件。
3.申請人屬市直屬單位的,由市直屬單位組織專家進行審核、評議,提出推薦名單和推薦意見,報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4.縣(市)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收到上述材料后,應當組織專家進行初審,提出推薦人選和審核意見。
5.市文化和旅游局對收到的申請材料或者推薦材料進行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評審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說明理由。
6.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專家評審組和評審委員會,對推薦認定為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人選進行初評和審議。根據需要,可以安排現場答辯和考察環節。
7.市文化和旅游局對評審委員會提出的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20日。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實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
9.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據評審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和公示結果,審定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并予以公布。
10.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檔案,并及時更新相關信息。檔案內容主要包括傳承人基本信息、參加學習培訓、開展傳承活動、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情況等。
以上是蕪湖市非物項目和非遺傳承人申報事宜,有任何項目問題都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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