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決定啟動首批零碳產業園區示范創建工作,下面來看看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示范申報條件、對象、時間和創建方案編制指南,安徽省各市(合肥市、阜陽市、淮南市、宣城市、馬鞍山市、銅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慶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蕪湖市、蚌埠市、黃山市、六安市)有想要申報認定零碳產業園區的,可以咨詢小編指導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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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示范創建申報對象
具有較強綠色轉型意愿、創建基礎較好且示范意義明顯的產業集聚區或重點企業產業園區、大型廠區等,重點聚焦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太陽能電池“新三樣”領域以及智慧化水平較高的園區或大型廠區。
二、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示范創建申報條件
1. 申請創建的產業園區應有明確的申請主體,產業集聚區對應申請主體為所在開發區管委會或所在地縣(區、市)人民政府,大型廠區、單獨企業園區對應申請主體為廠區所屬法人單位。
2. 申請創建的產業園區要有清晰的區域邊界,滿足《建設方案》規定的零碳產業園區創建標準要求;
3. 申請創建的產業園區要根據能源統計和碳排放核算方法(見附件2),核算園區碳排放量,識別重點碳排放源,分析2021—2023年和到2027年的碳排放變化趨勢,具有較好的低碳發展基礎和明確的零碳發展目標;
4. 申請創建的產業園區存在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發生嚴重污染環境的刑事案件,及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或生態破壞事件的不得申請創建,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廠區、近三年區域內納入碳市場未完成履約的重點排放單位不得申請創建。
三、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示范創建有關要求
請各市發展改革委立足重點產業園區、企業發展實際,擇優開展零碳產業園區創建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及園區、重點企業、專家智庫等編制示范創建方案(編制指南見附件1),明確創建總體思路、建設目標及分年度目標、創建周期、重點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等,并對方案完整性、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報經所在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于7月23日前將零碳產業園區示范創建方案材料(一式3份)書面報送省發展改革委(上報文中需注明:經市政府同意),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附件1: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創建方案編制指南
一、建設基礎
(一)園區概況
簡述園區的地理位置、創建邊界、占地面積、產業布局、發展定位、主導產業和重點企業發展狀況等。
(二)能耗和碳排放現狀
以申請創建前一年度為基準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簡述園區近年能源結構、能源供需關系、能源生產、能源消費、主要資源消耗等情況。
以申請創建前一年度為基準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分析園區碳排放總量和強度變化情況,根據能源統計和碳排放核算方法(見附件2),核算園區碳排放總量,需列明各類能源計算基礎數據及來源,識別主要碳排放源,分析近三年碳排放趨勢及影響因素,為制定減排策略提供依據。
(三)低碳發展基礎
對照《建設方案》中“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創建準入標準”,分條說明園區在基本要求、能源系統、交通物流系統、建筑系統、生產系統、環保系統、基礎設施系統、運營管理系統、重點行業企業等方面的發展情況,涉及數據計算的,應包含數據統計范圍、數據來源及必要計算過程。
(四)創建可行性
結合園區的實際情況,分析零碳產業園區建設的優勢和劣勢,深入分析創建過程中可能面臨的挑戰和機遇,全面論證零碳產業園區建設的可行性。
二、創建目標
以申請創建前一年度為基準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照《建設方案》中“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評價指標體系”,計算申請創建年度各項指標數值,說明數據統計范圍、數據來源及必要計算過程,并填寫附表,對基準數據及未來發展情況進行分析,逐項提出到三年和五年后園區的創建目標,創建目標應科學合理。
園區可根據自身發展情況提出具有特色的創新指標。
三、重點任務
園區在能碳管理系統建設,零碳關鍵技術,清潔能源供應體系構建,資源循環利用效率提升,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園區全面綠色轉型,低碳零碳標準創建等方面的具體任務,完成時限和任務分工。
四、重點項目
結合重點任務,提出能碳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關鍵技術攻關,綠色低碳產業,清潔能源供應,資源循環利用,綠色建筑、交通和生態等領域擬開展的重點項目,包括項目內容、建設主體、建設周期、預期效果等,并說明項目對園區創建工作的支撐作用。
五、保障措施
園區在組織保障、要素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資金、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附件2:安徽省零碳產業園區碳排放核算方案
一、核算范圍
以某年份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核算周期。
二、核算邊界
以園區物理邊界為核算邊界,碳排放核算種類為七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三氟化氮),最終核算結果以二氧化碳當量(CO2e)表示。重點核算園區內固定燃燒源產生的直接排放和外購電力、熱力的間接排放;工業生產過程產生的碳排放;園區可管控的范圍內碳排放(如試點園區范圍內企業自有車輛的直接、間接碳排放,購買第三方運輸服務的直接、間接碳排放等)。
三、核算方法
(一)計算公式
式中:E——園區碳排放總量,單位為tCO2e;
——第i種碳排放活動數據,單位為立方米(m3)、千瓦時(kWh)、升(L)或噸(t);
——第i種碳排放活動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立方米(tCO2e/m3)、噸二氧化碳每千瓦時(tCO2e/kWh)、噸二氧化碳每升(tCO2e/L)或噸二氧化碳每噸(tCO2e/t)
(二)碳排放活動因子
表1 不同排放源參考排放因子
序號 |
排放源 |
排放因子數值 |
計量單位 |
1 |
無煙煤 |
1.9238 |
tCO2e/t |
2 |
煙煤 |
1.7471 |
tCO2e/t |
3 |
褐煤 |
1.3877 |
tCO2e/t |
4 |
洗精煤 |
2.2818 |
tCO2e/t |
5 |
其他洗煤 |
1.2886 |
tCO2e/t |
6 |
焦炭 |
2.8518 |
tCO2e/t |
7 |
蘭炭 |
2.8527 |
tCO2e/t |
8 |
燃料油 |
3.1705 |
tCO2e/t |
9 |
汽油 |
2.9251 |
tCO2e/t |
10 |
柴油 |
3.0959 |
tCO2e/t |
11 |
一般煤油 |
3.0334 |
tCO2e/t |
12 |
液化天然氣 |
2.5877 |
tCO2e/t |
13 |
液化石油氣 |
3.1013 |
tCO2e/t |
14 |
焦油 |
2.6446 |
tCO2e/t |
15 |
粗苯 |
3.4109 |
tCO2e/t |
16 |
煉廠干氣 |
3.0082 |
tCO2e/t |
17 |
焦爐煤氣 |
7.6224 |
tCO2e/萬Nm3 |
18 |
高爐煤氣 |
8.4811 |
tCO2e/萬Nm3 |
19 |
其他煤氣 |
2.3148 |
tCO2e/萬Nm3 |
20 |
天然氣 |
21.6502 |
tCO2e/萬Nm3 |
21 |
外購熱力 |
0.1100 |
tCO2e/GJ |
22 |
外購電力 |
0.5568 |
tCO2e/MWh |
注:1.排放因子來源: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關于做好2023—2025年發電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后期根據國家每年發布的數值進行更新。
2.工業過程產生的碳排源及活動因子參照《GB/T 32151: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報告要求》中24個行業的核算要求。
(三)園區碳排放活動計算表
表2 碳排放活動計算表
填報園區: 填報年度:
序號 |
排放源 |
活動數據 (t或萬Nm3 或GJ或MWh) |
排放因子參考值(tCO2e/t 或tCO2e/萬Nm3 或tCO2e/GJ或 tCO2e/MWh) |
溫室氣體 排放量 (tCO2e) |
1 |
無煙煤 |
|
1.9238 |
|
2 |
煙煤 |
|
1.7471 |
|
3 |
褐煤 |
|
1.3877 |
|
4 |
洗精煤 |
|
2.2818 |
|
5 |
其他洗煤 |
|
1.2886 |
|
6 |
焦炭 |
|
2.8518 |
|
7 |
蘭炭 |
|
2.8527 |
|
8 |
燃料油 |
|
3.1705 |
|
9 |
汽油 |
|
2.9251 |
|
10 |
柴油 |
|
3.0959 |
|
11 |
一般煤油 |
|
3.0334 |
|
12 |
液化天然氣 |
|
2.5877 |
|
13 |
液化石油氣 |
|
3.1013 |
|
14 |
焦油 |
|
2.6446 |
|
15 |
粗苯 |
|
3.4109 |
|
16 |
煉廠干氣 |
|
3.0082 |
|
17 |
焦爐煤氣 |
|
7.6224 |
|
18 |
高爐煤氣 |
|
8.4811 |
|
19 |
其他煤氣 |
|
2.3148 |
|
20 |
天然氣 |
|
21.6502 |
|
21 |
外購熱力 |
|
0.1100 |
|
22 |
外購電力 |
|
0.5568 |
|
23 |
(工業過程的碳排放活動類型與數據根據不同行業的實際生產工藝由企業自行填寫)園區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