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代農業政策!蕪湖市智慧蕪湖大米基地、蔬菜基地、數字農業基地、長三角綠色農產品基地、示范合作社/家庭農場、龍頭企業、森林基地/康養基地、林下經濟示范基地(園區)獎勵申報專題!
- 蕪湖市高價值專利獎勵、商標/專利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導航項目、政府質量獎金獎/銀獎、皖美品牌、蕪湖智造品牌認證、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獎勵補助申報專題!
- 7月20日前!安徽省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試點申報指南(條件+流程+材料)
- 提升老字號品牌價值!蕪湖市老字號認定獎勵及老字號店面升級改造補助及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認定條件
- 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蕪湖市網銷農產品、電商直播等電商企業提升網上銷售額獎勵政策申報指南!
四川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3年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才惠企政策申報補貼內容、適用期限
小編今天給大家整理了2023年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才惠企政策申報補貼內容、適用期限,具體詳情如下,感興趣的趕緊來看看吧,有相關需求的企業可以聯系小編咨詢!
10年專業代理免費咨詢:15855199550 /19855109130(微信同號)
(臥濤集團: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
1.對新創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創建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資助標準補足補齊差額部分。
2.根據每年新進站博士后人數,按10萬元/人的標準給予建站單位工作經費補助。根據在站時間,對博士后研究人員按2000元/月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1500元/月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
3.博士后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每項給予10-20萬元獎勵,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每項給予5-10萬元獎勵。
4.博士后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對專家評審通過的優先給予立項支持,根據項目類別給予最高50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
5.鼓勵博士后人才發明創造,對第一發明人獲得的發明專利每件給予2萬元獎勵,最多不超過10萬元。
6.對博士后轉讓的符合技術交易獎勵規定的科技成果,給予技術輸出單位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7.博士后在瀘取得科技成果并以我市企事業單位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勵的,最高給予其科研團隊200萬元配套獎勵。
8.博士后新創辦實體企業,按情況最高給予20萬元的創業補貼;博士后創辦企業吸納符合社會保險補貼條件對象的,給予企業每人每年最高5萬元的社會保險補貼。博士后還可以按條件享受人才服務綠色通道。
適用期限:2021年10月15日起
二、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
1.新設立的市級院士工作站給予40萬元一次性建站經費補助,市級專家工作站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建站經費補助;對于創建成省級院士工作站、省級專家工作站的按省級資金標準給予1:1比例資金資助。
2.每年對運行規范、管理完善、績效評估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的院士工作站給予10萬元、專家工作站給予5萬元維護運行經費補助。
3.對績效評估結果為優秀,同時為我市產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經綜合認定后給予每年最高200萬資金支持。
適用期限:2021年10月15日起
三、崗位激勵和安家補助、人才服務綠色通道
針對我區重點產業企業和重點項目,全職引進的五類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分別給予A類100萬元/人、B類50萬元/人、C類30萬元/人、D類10萬元/人、E類5萬元/人,補助資金分3年發放,發放比例依次為5:3:2。崗位激勵分別給予A類每人每月10000元、B類每人每月3000元、C類每人每月2000元、D類每人每月1000元,崗位激勵每年發放一次,連續發放5年。暢通人才服務的綠色通道,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協調子女入學、家屬隨遷就業。對全日制博士、正高級職稱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可申請協調解決家屬就業。
適用期限:目前對于2021年8月24日前引進的人才,安家補助還在繼續落實。崗位激勵印發之日起持續落實。
四、人才住房保障
按照“時間從新、標準從高、獎勵補助不重復”的原則,對2021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間,全職新引進到我區就業或新創辦企業,持續工作滿三年(認定標準是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滿三年以上,不含2021年8月24日之前)的經申請認定的符合補助條件的人才,按照一類人才“一事一議”,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二類人才購房款總額20%,最高不超過25萬元/人;三類人才10萬元/人的補助標準享受一次性人才安居補助。
適用期限:2024年8月24日—2027年2月23日期間申報
五、金融政策
1.上市掛牌獎補。對符合條件并成功實現掛牌、上市和將注冊地遷入我市滿一年的市外上市公司的高管團隊,按照支持標準由各級財政給予30萬元至300萬元激勵獎補。
2.貸款貼息補助。對稅收繳納在我區且符合條件引進創新人才創(領)辦的企業獲得商業貸款且未列入其他貼息計劃的,按照支持標準:貸款金額的1%給予貼息,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由各級財政給予貼息補貼。
3.“人才貸”風險補貼。鼓勵金融機構為創新人才創業提供最高200萬元為期3年的“人才貸”服務,按“人才貸”貸款損失金額的20%由各級財政給予風險補貼,具體產品由金融機構制定。為符合條件的創新人才創業提供創業擔保貸款,按政策給予財政貼息和風險分擔。
適用期限:每年8月15日—8月31日申報
六、科技創新政策
1.鼓勵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向稅務部門申報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研發投入數額100萬元以上的,按其較上年度增量部分最高給予10%后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500萬元。
2.支持重點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創新平臺建設。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300萬元建設補助,新獲批的省、市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后補助支持;已建成的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經綜合認定后分別給予200萬元、5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級其他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創新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后補助支持。實施技術攻關揭榜制,對揭榜項目最高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
3.加大對產業技術創新平臺的支持力度。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給予300萬元建設補助;新獲批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給予100萬元后補助支持;新獲批的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后補助支持;已建成的國家、省技術創新中心,經綜合認定后給予20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已建成的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經綜合認定后給予50萬元、1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給予后補助支持;新獲批的國家、省農業科技園區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獲批國家、省級、市級科普基地,新組建的科學技術普及中心,新認定的市農業科技示范園區、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給予后補助支持。
4.強化科技孵化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省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省大學科技園,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國家、省科技企業孵化載體考核評價優秀的給予科技項目支持。對獲得國家、省級(含成渝地區)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企業(團隊),給予后補助支持。完善科技創新券補助政策,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團隊和創業者購買科技服務的費用最高給予5萬元補助。
5.促進重大科技成果在瀘轉化。支持企業自有成果轉化項目、企業委托或合作開發成果轉化項目、企業購買引進成果轉化項目,對成功轉化并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我市技術合同吸納和輸出的單位,同一年度技術合同吸納或輸出技術交易額累計100萬元以上的(不含關聯單位交易額),按合同登記技術交易額的1%(吸納)、5‰(輸出)給予一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技術轉移機構服務促成技術交易的,按其備案后正式登記認定合同的技術交易額1‰給予一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對經省級以上機構新培訓認定的技術經紀人,按每人最高1萬元一次性補助送培單位。
6.強化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支持建設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瀘州分中心,每年給予5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引進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在物理空間、工作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后補助支持。對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促進成果轉化、技術服務成效顯著的,經綜合評估后最高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后補助支持。支持建立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中試平臺,對新建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熟化平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平臺最高給予10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新獲批的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給予50萬元后補助支持。
7.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和創新聯合體。鼓勵國內外各類創新資源在瀘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對新引進入駐瀘州的科研院所(機構)給予50萬元至100萬元的啟動資金補助;對新認定的省、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評估為優秀的給予科技項目支持。支持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對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產業鏈上下游聯合攻關,并取得重大突破、實現成果行業共享的創新聯合體,給予后補助支持。對新成立的創新戰略聯盟給予10萬元后補助支持,科技計劃優先支持創新聯盟開展共性關鍵技術聯合攻關。
8.完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機制。建立科技獎勵制度。對我市企事業單位以第一完成單位獲得科學技術獎勵的給予其科研團隊配套獎勵,其中:國家級特等獎200萬元、一等獎100萬元、二等獎50萬元,省級特等獎50萬元、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0萬元、三等獎5萬元,對我市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省科技杰出貢獻獎、省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的個人給予1∶1的配套獎勵。支持在瀘高校、科研事業單位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前非資產化管理改革。
9.完善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機制。對首次評價入庫滿分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計劃優先支持;對新認定(含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首次“升規入統”的高新技術企業、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企業科技計劃優先支持;對新備案的國家、省瞪羚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首次認定的獨角獸企業給予后補助支持;對新備案的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企業,每戶給予5萬元后補助支持。對符合國、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有關目錄,被認定為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并獲得國、省認定證書的產品,給予后補助支持。
10.激發引才用才活力。對新入選的“天府峨眉計劃”創新創業團隊、“天府青城計劃”創新團隊,給予科技項目支持,團隊所在區縣(園區)和依托單位給予相應支持。優化科研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完善績效工資水平核定動態調整機制,開設優秀青年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探索實行市屬高校人員控制總量管理,市級人才專項事業編制數增加到100個。支持事業編制科研人員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參與各類創新平臺建設,期滿后自主選擇去留。允許科研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以“技術股+現金股”形式持有股權。在工資總額范圍內,以績效貢獻為依據,將薪酬向科研人員傾斜,兌現對國有企業科技人員開展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獎勵。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市區(縣)財政建立科技特派員經費補助機制,市財政每年給予每名科技特派員1萬元工作經費補助。建立創新創業優秀導師經費補助機制。
適用期限:2021年1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七、高級科研人才科技成果轉化資助政策
1.重大研究項目資助。對新引進的高級科研人才團隊實施的、在我市轉化的重大研究項目,經評審認定,每年給予科研經費資助,連續實施3年,累計資助最高1億元。
2.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對新引進高級科研人才在我市轉化科技成果并成功投產的,按該成果轉化新產品年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性后補助,用于加強研發機構能力建設,并對該成果研發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創新人才或團隊第一研發人員給予獎勵,連續實施3年,累計最高2000萬元。
適用期限:印發之日至2023年8月24日。
以上是關于2023年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才惠企政策申報補貼內容、適用期限等內容,有相關的問題可聯系小編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