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3年武漢市第四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時間、條件、流程
2023年武漢市第四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時間、條件、流程等內容如下,武漢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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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時間
2023-11-13 至 2023-12-11
申報條件
(一)示范企業
申報主體為智能光伏領域的產品制造企業、系統集成企業、軟件企業、服務企業、光伏組件回收企業等,并符合以下條件:
1.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注冊時間不少于2年;
2.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已掌握智能光伏領域關鍵核心技術;
3.已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或系統;
4.擁有較高的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水平;
5.形成清晰的智能光伏商業推廣模式和盈利模式;
6.具備豐富的智能光伏項目建設經驗。
(二)示范項目
申報主體為項目組織實施單位,可以是相關應用單位、制造企業、項目所在園區、第三方集成服務機構等,有關單位及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務內容、貼近地區發展實際的智能光伏應用或服務體系;
2.采用不少于3類智能光伏產品(原則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提供)或服務,提供規?;惺?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務;對建筑及城鎮領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體化應用單個項目,以及交通應用領域的公路服務區、加油站項目,裝機容量不少于0.1MW;
3.光伏系統安裝在建筑上的,應具備應急自動斷電功能,并與建筑本體牢固連接,保證結構安全、防火安全和不漏水不滲水;
4.具備靈活的服務擴展能力和長期運營能力,具有自主創新性、持續運營和盈利的創新模式,具備不斷完善服務能力和豐富服務內容的發展規劃。
辦理流程
(一)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下載),規范填寫智能光伏試點示范申報書,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能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推薦企業和項目,出具推薦函。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示范企業不超過5家,示范項目不超過8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的示范企業不超過3家,示范項目不超過5個。各地推薦的示范企業及項目要嚴格控制數量,超過推薦數量的不予受理。
(四)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3年12月11日前將推薦函連同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通過EMS或機要交換至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對申報的企業、項目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在有關部門官方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對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項目予以正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