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1年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通知正式發布,今年度提名的獎項有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以下簡稱科學技術項目獎)、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企業技術創新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省科學技術獎在線提名系統關閉時間:2021年5月25日17:00。紙質提名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1年5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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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獎勵政策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包括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和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每兩年評審一次,每次授予人數不超過兩名,每名獎勵200萬元(其中50萬元獎勵個人,150萬元用于資助獲獎者主持的科研活動);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年評審一次,每次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200項,其中一等獎項目不超過二十項,每項獎勵10萬元,二等獎項目不超過六十項,每項獎勵5萬元,三等獎每項獎勵2萬元。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為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
(一)專家提名
提名專家應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提名資格和條件,人事關系應在我省單位。國家較高科學技術獎和江蘇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195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每位提名專家可以獨立或與他人聯合提名1個項目(省科學技術項目獎)或1位人選(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聯合提名時列一位的為責任專家。
提名專家不能作為同年度任一被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選。提名專家應回避本人提名項目或人選所在獎種的評審活動。
1.省科學技術項目獎
國家較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項。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一完成人,江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獲獎項目一完成人:可以3人聯合提名1項。院士可以獨立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項目。
3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被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2. 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
國家較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位。院士可以3人聯合提名1位。
3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被提名人選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3. 省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
國家較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位。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一完成人,江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獲獎項目一完成人:3人可聯合提名1位。
3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被提名人選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
(二)單位提名
提名單位應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提名資格和條件。設區市科技局經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代行提名工作。符合提名條件的省級專業學會、全省性行業協會等組織機構應當出具其所設省社會科技獎勵已連續開展5個周期(含)以上的獎勵活動的證明材料,以及近5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和不良社會信用記錄的承諾函。
提名單位應當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遴選機制,組織好本年度提名工作,按如下提名數量要求,擇優提名本學科、本行業、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的項目、人選、企業。
1.省科學技術項目獎
提名數量上限:南京100項、蘇州90項、無錫80項、常州70項,鎮江、南通、揚州、泰州各60項,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各40項,省教育廳180項(歸口部屬、省屬高校),省衛健委150項(歸口全省醫療單位),省科協20項(其中10項為科普),省產業技術研究院20項,中科院南京分院15項,省農科院10項,省總工會10項(工人創新),省相關部門單位各3項,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條件的專業學會、行業協會各5項。
2.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
提名數量上限:省教育廳15位,省衛健委、中科院南京分院各2位,各設區市、省相關部門單位、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條件的專業學會、行業協會各1位。
3.省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
提名數量上限:省教育廳20位,省衛健委3位,南京5位、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各3位,其他設區市、中科院南京分院各2位,省相關部門單位、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條件的專業學會、行業協會各1位。
4. 省企業技術創新獎
提名數量上限: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各5家,鎮江、南通、揚州、泰州各4家,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各3家,省工商聯10家。
5.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提名數量上限:省教育廳10位,省衛健委、各設區市、中科院南京分院各3位,省相關部門單位各1位。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條件要求
(一)省科學技術項目獎
1.被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應是在江蘇省內研究開發、應用推廣的成果,由江蘇單位和個人牽頭,主要科研活動應在本省區域內進行,可以與省外單位或個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學技術項目獎設9個專業組,請根據項目專業內容準確選擇填寫。
2. 被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分為基礎類和應用類。
基礎類項目: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發現、重要理論突破或重要方法創新,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確的應用前景,對提高江蘇的科技創新能力有重要作用。
應用類項目:在技術發明、技術開發、社會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關鍵技術或系統集成上的重要創新,已實施應用兩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開始應用),為江蘇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鼓勵支持聚焦重大產業科技創新需求,圍繞我省自主可控的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由科技型企業產出的自主創新成果。
3. 被提名項目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項目主要研究開發、應用推廣活動在江蘇完成,一完成單位為依法在江蘇設立的法人單位,一完成人人事關系在我省單位;
(2)2019—2020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參與本年度被提名項目;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參加一項被提名項目;
(4)涉密項目(或部分內容涉密)不能被提名;
(5)2019—2020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任一評審階段公示期間及之后申請退出的項目不得被提名;
(6)項目提交的核心知識產權和代表性論文論著均未曾在歷年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
(7)所有完成人均對項目有實質性貢獻;
(8)若被提名項目是工人創新項目,除滿足條件(1)—(7)外,完成人必須是生產一線工人;
(9)若被提名項目是科普項目,除滿足條件(1)—(7)外,必須是已經正式出版發行的作品。
(10)若被提名項目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除滿足條件(1)—(7)外,必須符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
4. 被提名項目在線填寫《提名書》時,請同步填寫江蘇省科技成果在線登記相關信息。
(二)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
被提名人選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選人事關系在江蘇單位,為從事基礎研究的一線科學技術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治學作風。
2.在本專業領域具有重大科學發現或發明,取得了重大理論突破,或重要方法創新,具有廣泛的國際影響力,標志性研究成果為國內外同行公認,為江蘇的科技或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
3.在同一專業領域持續開展基礎研究,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一直在江蘇單位全職工作。
往年度已獲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不再被提名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
(三)省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
被提名人選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選人事關系在江蘇單位,為從事原始創新、技術開發、成果轉化或創新創業等科技創新活動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治學作風。
2.在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重要理論創新,為行業創新發展提供了理論支撐,或實現重要技術發明,推動了相關領域的技術進步,或在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過程中做出創造性貢獻,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一直在江蘇單位全職工作。
(四)省企業技術創新獎
被提名企業依托技術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開發出重大目標產品,主要技術指標達到國際同類產品水平,市場競爭力強,創造顯著的經濟效益,對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高質量發展起到重要作用。鼓勵提名兩種類型的企業:一是產業規模與競爭能力位居行業前列、引領帶動性強的行業領軍企業;二是在細分領域技術創新能力強、競爭優勢突出、發揮示范作用的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
被提名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企業應為2018年1月1日前在江蘇注冊,屬于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且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
2.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強,建有獨立研發機構,有成熟穩定的技術創新團隊,在同行業企業中研發經費投入強度較高。
3.企業自主創新成果顯著,突破了一批核心技術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效期內的授權發明專利數不少于5件,近三年內開發出重大的標志性產品。
4.技術水平在國內同行業處于專業地位,市場占有率在國內同行業中位居前列。
5.企業持續發展能力強,原則上企業經濟效益近三年連續增長。
6. 未曾獲得過2016—2020年度省企業技術創新獎。
(五)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被提名人選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選應為在雙邊或者多邊國際科技合作中對江蘇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貢獻的外籍科技人員,但不包括創辦企業的外籍人員和在蘇外國組織的工作人員。
2.已與我省單位建立長期、穩定、密切的合作關系,合作時間不少于2年(2019年1月1日前開始合作)。
3.應在專業領域或行業內有較高的影響和地位,科學研究中有重大發現并產生重大影響;在解決相關行業和領域技術難題中形成了具有原創性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的成果。
4.在與我省單位合作承擔國家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與我省單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識產權及其科技成果、為我省單位培養或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與我省單位合作進行技術轉移等方面,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強我省企業創新能力做出重要貢獻。
已獲得國家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不再被提名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公示制度
(一)提名前公示
1. 項目完成單位或人選所在單位公示
省科學技術項目獎、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的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應責成所有項目完成人所在單位或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
2. 提名單位公示
省科學技術項目獎、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企業技術創新獎在正式提名前,由提名單位在本地區(設區市提名)、本部門(省有關部門提名)、本單位(省有關單位、學會、協會等提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
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無異議的項目、人選、企業方可提名。提名單位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
(二)受理后公示
省科學技術項目獎實行形式審查合格項目、專業組初評結果、綜合評審結果三階段公示。(1)形式審查合格項目公示時間15個自然日,公示內容:提名者、項目名稱、完成人、完成單位、代表性論文論著目錄、主要知識產權目錄。(2)專業組初評結果公示15個自然日,公示內容:通過初評的項目名稱、完成人、完成單位。(3)綜合評審結果公示7個自然日,公示內容:擬獎勵的項目名稱、擬獎勵等級、完成人、完成單位。
省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實行形式審查合格人選、綜合評審結果兩階段公示。(1)形式審查合格人選公示時間15個自然日,公示內容:提名者、被提名人選姓名、工作單位。(2)綜合評審結果公示7個自然日,公示內容:擬獎勵人選姓名、工作單位。
省企業技術創新獎實行形式審查合格企業、綜合評審結果兩階段公示。(1)形式審查合格企業公示時間15個自然日,公示內容:提名者、被提名企業名稱。(2)綜合評審結果公示7個自然日,公示內容:擬獎勵企業名稱。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為便于核實查證,保持客觀公正處理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個人提出異議的,須寫明本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和詳細地址,并親筆簽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須寫明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和詳細地址,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匿名異議、假名異議不予受理。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材料要求
1. 關于省科學技術項目獎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對項目的實質性貢獻應提供佐證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論著不得超過5篇,其中發表在國內期刊的不得少于1/3,提交的論文論著全部在兩年前(2019年1月1日前)公開發表且主要研究工作為國內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項目完成人在國外完成的,論文所署單位須有完成人國內工作單位);提交的核心知識產權須為有效期內已授權,不得超過10件,權利人應是被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單位;項目所列任務來源(計劃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項在兩年前(2019年1月1日前)驗收結題,并提供結題驗收報告等證明;應用類項目所列應用證明中至少有一項是在兩年前(2019年1月1日前)開始應用,并提供生產應用證明、經濟效益證明、技術轉讓協議、專利許可證明等。
2. 關于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省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論文論著不得超過8篇,其中發表在國內期刊的不得少于1/3,提交的論文論著全部在兩年前(2019年1月1日前)公開發表,通訊作者或一作者必須是被提名人選本人;提交的核心知識產權須為有效期內已授權,不得超過10件,被提名人選本人為發明人。
3. 提名材料由《提名書》和附件組成,《提名書》是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突出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或科技創新內容,及做出的重要貢獻。創新和應用情況須提供佐證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證明材料應存檔備查。如因未如實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專著、知識產權、應用證明、經濟效益證明的數量、所有權、真實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況等而引起爭議,且不能提供相應存檔備查的證據,需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4. 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實行在線提名。正式提名前,提名單位和提名專家須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系統”注冊或更新提名者信息。《提名書》由各提名單位或專家按照分配的賬號和密碼組織被提名項目、人選、企業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系統”在線填寫、打印生成。
5. 提名材料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紙質版與提名系統在線填報電子版對應內容須完全一致。紙質版簽名處須由本人親筆簽名,蓋章處須加蓋單位公章,且所蓋公章與單位規范名稱一致。財務報表、應用證明、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等涉及財務數據的,均須加蓋財務專用章。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材料報送要求
(一)紙質材料報送內容
1.提名函1份,內容包括提名總體情況、提名前公示結果、相關單位真實性審查和無涉密內容審查結果、提名匯總表。提名函應加蓋提名單位公章,專家提名項目應是專家親筆簽名的提名函原件。
2. 省科學技術項目獎應提供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含附件)。
3. 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企業技術創新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應提供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含附件)、復印件14份(不含附件)。
關于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有疑問的地方可以咨詢臥濤科技,專業輔助企業或個人單位申報科學技術獎,免費咨詢熱線15855199550
附件:《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填寫要求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是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據,應嚴格按省科技廳當年提名工作通知的要求,如實、多方位填寫。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包括電子版提名書和紙質提名書兩種。
電子版提名書包括信息表、主件(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三部分,信息表和主件部分通過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系統在線填寫;附件部分大小不超過5M,包括知識產權證明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的批準文件、主要應用證明、評價證明、論文等,掃描并排版。電子版提名書內容應與紙質提名書內容一致。
紙質提名書信息表和主件從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系統中直接雙面打印,A4紙張(高297毫米,寬210毫米),字型不小于5號,與掃描前的附件原件裝訂成冊,豎裝,左邊裝訂,不加封面,以信息表一頁作為封面。紙質提名書僅需打印一份原件。成果登記表不需要打印。
《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填寫要求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專業評審組》,依據提名工作通知中公布的專業組選擇填寫。
2.《成果類別》,按基礎類和應用類兩類選擇填寫。
基礎類成果是指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
應用類成果包括4類:
(1)在技術發明項目中,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工藝、材料、產品及其系統等重大技術發明的;
(2)在實施技術開發項目中,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創新,取得重大實用價值,或者在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創造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的;
(3)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取得科學技術基礎性和社會公益性應用研究與技術開發創新成果,并經實踐檢驗和應用推廣,創造顯著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
(4)在實施重大工程項目中,完成重大技術創新,工程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者國內專業水平,創造重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生態效益的。
3.《編號》,由系統自動生成。
4.《項目名稱》,應當圍繞項目核心創新內容,簡明、準確地反映出創新技術內容和特征,項目名稱中一般不得使用xx研究、企業名稱等字樣。
5.《完成人》,依據《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完成人排序應按照貢獻大小從左至右、從上到下順序排列。較多填寫不超過11個完成人,根據較終評審結果,一等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超過11人,二等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超過9人,三等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超過7人,超出規定數的不列入獎勵范圍。本欄目所列的完成人應對本項目主要科技創新做出貢獻。排名前三位完成人,其投入該項技術研究工作量應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本項目的驗收、鑒定委員不能作為該項目完成人。
6.《完成單位》,應按照貢獻大小從左至右、從上到下順序排列。完成單位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應填寫法人單位全稱、并與單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使用非法人單位名稱或單位簡稱。較多填寫不超過9個完成單位,根據較終評審結果,一等獎項目的完成單位不超過9個,二等獎項目的完成單位不超過7個,三等獎項目的完成單位不超過5個,超出規定數的不列入獎勵范圍。
7.《提名單位(蓋章)或提名專家(簽字)》,指具有提名資格的單位、專家。
8.《學科分類》,在系統中選擇相應學科填寫并按照重要程度排序。
9.《所屬國民經濟行業》,在系統中選擇填寫。國家標準(GB/T4754-2002)規定國民經濟行業分20個門類:
(A)農、林、牧、漁業;(B)采礦業;(C)制造業;(D)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E)建筑業;(F)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G)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H)批發和零售業;(I)住宿和餐飲業;(J)金融業;(K)房地產業;(L)租賃和商務服務業;(M)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察業;(N)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O)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P)教育;(Q)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R)文化、體育和娛樂業;(S)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T)國際組織。
10.《任務來源》,按項目來源填寫:
A、國家計劃:指正式列入國家計劃的項目,A1、國家科技支撐計劃,A2、863計劃,A3、973計劃,A4、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計劃,A5、國家自然科學基金,A6、國家重大專項,A7、國家重點研發計劃,A8、技術創新引導專項,A9、基地和人才專項;
B、部委計劃:指國家科技計劃以外,國務院各部委下達的計劃任務;
C、江蘇省科技計劃,C1、江蘇省基礎研究計劃(江蘇省自然科學基金)、C2、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C3、江蘇省重點研發計劃,C4、江蘇省創新能力建設計劃,C5、政策引導類計劃;
D、其他省、市、自治區計劃:指國家科技計劃以外,由省、市、自治區或通過科技行政部門下達的計劃任務,包括各省自然科學基金等;
E、企業:指由企業自行出資進行的研究開發項目;
F、國際合作:指由外國單位或個人委托或共同研究、開發的項目;
G、自選:指本單位提出或批準的,占用本職工作時間研究開發的項目;
H、其他:指不能歸屬于上述各類的研究開發項目,如:其他單位委托、非職務項目。
11.《具體計劃、基金的名稱和編號》,指上述各類計劃的名稱和編號。較多不超過5項,按重要性,先國家計劃,后其他計劃進行填寫,不超過300個漢字。
12.《授權發明專利(項)》,指直接支持該項目發明成立的已授權有效發明專利數。列入計數的專利應為本項目獨有且有效、未在其他獲獎項目或本年度其他被提名項目中使用過。
《授權的其他知識產權(項)》,指直接支持該項目的除發明專利外其他授權的知識產權數,如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等等。列入計數的知識產權應為本項目獨有,且未在其他獲獎項目或本年度其他被提名項目中使用過。
此處填寫的授權發明專利和其他知識產權數量,須有真實材料證明。證明材料無需全部列入提名書附件,由項目一完成人出具承諾函,承諾相關數量真實有效,證明材料項目一完成單位存檔備查。其中不超過10項核心知識產權可填入主要知識產權目錄,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作為提名書的附件。
13.《項目起止時間》,指本項目較早獲得計劃立項支持或者任務下達、合同簽署等標志項目開始研發的日期;完成時間指項目整體通過驗收、審批或正式投產日期。
二、項目簡介
應包含項目主要技術內容、授權專利情況、技術經濟指標、應用推廣及效益情況等內容。不超過1200個漢字。
三、主要科技創新
此部分是被提名項目的核心內容,也是評價項目、遴選專家、處理異議的主要依據。主要科技創新應以支持其成立的附件材料為依據(如:專利、論文等),簡明、準確、完整地闡述項目的立項背景、具有創造性的關鍵技術,客觀、詳實的對比國內外同類技術的主要參數、效益及競爭力等。創新點按重要程度排序,每個創新點應標明其所屬的學科分類名稱、支持該項創新的專利授權號、論文等相關附件材料。
四、第三方評價
第三方評價是指被提名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關者之外第三方對被提名項目技術內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評價文件,如國家相關部門的技術檢測報告、鑒定結論、驗收意見,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學術刊物或公開場合發表的針對本項目主體核心內容的評價性意見等。
五、推廣應用情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推廣應用情況》,應就被提名項目的生產、應用、推廣情況等內容進行概述。要求提供證明本項目主要技術已正式應用二年以上的旁證材料,并以列表方式提供主要應用單位詳細信息,原則上表中所列單位不超過15個。不得在此欄目中填寫在國家安全和國防領域及其他涉及國家秘密方面的應用情況。
主要應用單位情況
應用單位名稱 |
應用技術 |
應用的起止時間 |
應用單位聯系人/電話 |
經濟、社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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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二年直接經濟效益》,欄中填寫的經濟效益數字應提交支持數據成立的附件材料,如蓋有完成單位財務專用章的財務證明等。
社會公益類可以不填此欄。
3.《社會效益》,指被提名項目在推動科學技術進步,保護自然資源或生態環境,提高國防能力,保障國家和社會安全,改善人民物質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提高國民科學文化素質、培養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應扼要做出說明,不超過200字。
六、代表性論文論著情況
貫徹落實科技部印發《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要求,破除過度看重論文數量多少、影響因子高低,忽視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等“唯論文”不良導向。基礎類項目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數量不超過5篇,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應不少于1/3,不把代表作的影響因子高低作為量化考核評價指標;應用類項目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不把論文作為主要的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應用類項目填寫論文的,數量不超過5篇,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應不少于1/3。
1.代表性論文論著目錄(不超過5篇)
按照表格欄目要求,如實填寫支持本項目《主要科技創新》成立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情況,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所列論文論著僅限于國內立項或以國內為主完成的科學研究成果,且應公開發表兩年以上。論文發表時間以刊物正式發表時間計算。對某些學科論文沒有通訊作者或一作者概念的,表格相應欄目可不填寫,但要以文字說明。
2.代表性論文論著被他人引用的情況(不超過5篇)
如實填寫所列5篇代表性論文論著被他人引用的代表性引文的情況,應按代表性論文論著的順序排列被引引文。不得提供超出上述5篇代表性論文論著的引文。重點突出本項目“代表性論文論著”的研究內容被國內外同行在國際學術會議、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以及專著中他引的引文。
他人引用,是指本項目“代表性論文論著”作者之外的其他學者的引用。代表性論文論著所列全部作者之間的引用,屬于自引,不得列入。
七、主要知識產權目錄
指直接支持該項目科技創新點的已授權知識產權,類別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動植物新品種權等。核心知識產權須在附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八、主要完成人情況
主要完成人情況是評價完成人是否具備獲獎條件的重要依據,應按表格要求逐項填寫。每位完成人均需填寫一份完整的“主要完成人情況”。
“工作單位”指項目被提名時,完成人所在單位。
“對本項目貢獻”一欄中,應寫明本人對該項目《主要科技創新》欄中所列第幾項創新做出貢獻,本人在該項技術研發工作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總量的百分比,并列出支持本人貢獻的附件材料。該附件材料應是支持本項目科技創新的附件材料之一,如授權發明專利、公開發表論文(論著)等,不超過300個漢字。
本人簽名應字跡清晰,且為原件。如因特殊情況本人暫時無法簽名,需提交提名單位文字說明,并加蓋提名單位公章,隨提名書一并報送。
九、完成單位情況
1.《一完成單位情況》,是核實項目完成單位是否具備獲獎條件的重要依據,應在“對本項目科技創新和推廣應用情況的貢獻”欄中,寫明本單位對項目做出的主要貢獻,并在單位蓋章處加蓋單位公章,不超過600個漢字。
2.《其他完成單位情況》,是指除一完成單位外的其他完成單位,并在“單位名稱”欄處加蓋單位公章。
“單位屬性”分為:A、高等學校:A1、部屬高校,B2、省屬高校,B3、市屬高校;B、研究院所:B1、部屬研究院所, B2、省屬研究院所;B3、市縣屬研究院所; C、企業:C1、國有企業,C2、民營企業;D、機關、事業單位;E、醫療機構;F、其他。
十、提名單位意見
提名單位在認真審閱提名材料后,寫明提名理由,不超過600個漢字。紙質版需加蓋提名單位公章。
十一、提名專家意見
提名專家在認真審閱提名材料后,寫明提名理由,不超過600個漢字。紙質版需三位專家親筆簽名,其中排名一的為責任專家。如項目為符合條件的專家獨立提名,僅填寫“提名專家一”相關信息。“專家類別”在《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提名資格中選取。
十二、一完成人承諾書
下載打印并認真閱讀,本人親筆簽名后掃描上傳。
十三、一完成單位承諾書
下載打印并認真閱讀,單位負責人簽名或簽章,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上傳。
十四、附件
包括:“知識產權證明”、“評價證明”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的批準文件、“應用證明”及“其他證明”等內容。紙質附件和電子版附件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紙質附件
1.排列順序:
(1)知識產權證明:指該項目已取得的授權專利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以及論文論著等其他知識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2)評價證明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的批準文件:指該項目的驗收報告、權威部門的檢測報告和證明、國家對相關行業有審批要求的批準文件等證明材料,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壓力容器、標準等,且審批時間距本項目被提名年份滿2年。提交相應的批準文件復印件即可。
(3)應用證明:指該項目整體技術應用單位提供的應用證明。應用證明須加蓋應用單位(法人單位)公章。要求提供原件。
(4)代表性論文論著:不超過5篇,可根據情況上傳全文或首頁。
(5)代表性論文論著他引情況:如果填寫了他引次數,要提供檢索報告或其他論文收錄引用證明材料。
(6)其他證明:指支持項目科技創新、完成人貢獻的其他相關證明。
工人技術創新項目,須提交完成該項目時個人的身份證明。
科普作品,須提交該作品正式出版發行的證明材料。
(二)電子版附件
電子版附件要求提交JPG或PDF文件,所有附件總計不超過5M。電子版附件內容應與提名書紙質附件材料內容完全一致,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