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3年武漢市各地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匯總,申報條件
2023年武漢市各地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匯總如下,武漢市想要申報高企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對于申報高企有什么疑問的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一、2023年武漢市各地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勵補貼匯總如下
武漢市
市級財政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市、區各承擔50%。對遷入武漢市行政區域并在有效期內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非本地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認定標準給予20萬元補貼。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設施。(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經開區
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30萬元配套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配套獎勵。
東湖高新區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基礎上,高新區對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分三年每年分別按10萬元、5萬元、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區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江岸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三年內給予15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三年內給予25萬元的配套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給予5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區級財政給予10萬元的配套獎勵。(征集意見稿)
洪山區
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的企業、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區的省外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市級獎勵資金給予最高1:1的配套獎勵。
武昌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市、區各承擔50%。
東西湖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給予30萬元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補貼。
江夏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20萬元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10萬元補貼。(原文件政策截止日期待定)
硚口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市、區各承擔50%。
青山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市、區各承擔50%。
漢陽區
區級財政將向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發放20萬元獎勵。
蔡甸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市、區各承擔50%。
黃陂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給予5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區級給予10萬元獎勵。
二、2023年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